首 次由國家牽頭統一編制
以地方標準形式發布的流域型綜合排放標準
標準也是首 次由國家牽頭統一編制,以地方標準形式發布的流域型綜合排放標準。具體來說,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局會同四省環境廳確定統一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四省生態環境廳在此基礎上,結合地區實際管控要求進行修訂。
簡單歸納一下就是,南四湖流域排放標準的底線由國家把控,上限由四省管控。
從四省具體內容綜合來看,南四湖流域排放標準的調整主要包括控制區劃分、管控對象及排放要求、監測及達標判定要求等。
關于控制區劃分,重點內容有:突破南四湖流域四省行政區域邊界限制,將流域劃分為核心保護區域(禁止直接排放污水)、重點保護區域(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全面從嚴控制)和一般保護區域(排放管控要求較國家標準適當加嚴)等三類控制區。
關于管控對象及排放要求,重點內容有:1、聚焦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工業企業等三類重點排污單位。2、提高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和總氮等常規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完善特征污染物控制項目,將氟化物、硫酸鹽、全鹽量等納入管控。
關于水污染物監測要求,重點內容有:在規定監控位置設置采樣口以及自動監測設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使用和運維。
關于達標判定要求,重點內容有:環境部門對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可以將現場即時采樣或監測的結果作為判定排污行為是否符合排放標準以及實施相關環境保護管理措施的依據。
新增氟化物、全鹽量和硫酸鹽排放指標
污水廠瞬時值超標即排污超標
相信大家一定也對上述段落中提及的一些關鍵內容比較關注或者存有疑惑。
例如,常規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嚴多少?現場即時采樣適用于哪些排污單位?工業企業的特征污染物控制項目新增了多少?四省標準的各自重點都是什么......
《環保水圈》在查閱四省南四湖流域排放標準后,也簡單為大家整理出一部分的側重點內容。
山東省地方標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 1部分:南四湖東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
1)城鎮污水處理廠在執行GB18918一級A和省相關規定的同時,還需滿足:a)氟化物排放濃度限值為2mg/L;b)接納工業廢水大于30%的城鎮污水廠排放含鹽廢水的,增加全鹽量(排放濃度限值為2500mg/L)和硫酸鹽(排放濃度限值為650mg/L)排放指標。
2)更改了排污單位六價鉻、總氮、全鹽量等部分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3)對于設計處理規?!?00m3/d的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的常規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做出了修改:
江蘇省地方標準:《南四湖流域(江蘇區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576-2023)
1)對于實際接收工業廢水比例大于30%的城鎮污水廠,全鹽量和硫酸鹽按照本文件中的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的要求執行。
2)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下表規定執行:
3)對于除城鎮污水處理廠外的排污單位和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涉及的水污染控制項目,一次監測排放值超過相關規定即為超標。
安徽省地方標準:《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4/4542-2023)
1)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和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下表規定的一級標準;現有城鎮污水廠中,設計處理規模不小于3000m3/d的執行一級標準,小于3000m3/d的執行二級標準。
2)城鎮污水處理廠其余基本控制項目排放濃度限值執行GB18918一級A標準,其余控制項目排放濃度限值執行GB18918的規定。并且,城鎮污水處理廠即時采樣的達標判定按GB18918的要求執行。
河南省地方標準:《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41/2469-2023)
1)設計處理規模不小于500m3/d的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規模不小于3000m3/d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按下表中A標準執行;設計處理規模500m3/d—3000m3/d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按下表中B標準執行。
2)城鎮污水處理廠其余基本控制項目排放濃度限值按GB18918一級A標準執行,選擇控制項目和其他規定按GB18918執行。
3)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排水資源化利用,回用于其他用途時按相應要求執行。
有化學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標的適當加嚴,有硫酸鹽、全鹽量等控制因子的新增指標,也有采用瞬時值數值判定污水廠超標排放的規定......
能夠看出,四省在國家制定的統一排放標準之上,切實做到結合地區實際排放要求“張弛有度”。
結 語
既能堵住工業企業通過城鎮污水廠“借道”排放的漏洞,又能避免增加城鎮污水廠額外處理負擔。
也給一些試圖短時間內違規排污的工業企業打了一劑“預防針”,畢竟山東南四湖的污染損害賠償系列案件類似事件,沒人希望再次發生。
南四湖流域排放標準的統一,打破了行政區劃對江河湖泊流域性的分割,填補了國內跨省流域型統一標準的空白,也將為全國其他跨省流域綜合治理起到引 領示范作用。